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琅琊区隶属于安徽省滁州市,因滁州境内琅琊山及原琅琊乡而取名琅琊区,1993年1月18日成立。位于安徽省东部,长江下游北岸,滁州市境东南部,东南距南京市约50公里,西距省会合肥市约100公里。全区面积180.79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31万,截至2013年底,辖10个区直管社区和省级琅琊经济开发区。区境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, 年平均气温15.2摄氏度,空气质量常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主要景点有琅琊山风景区、醉翁亭、丰乐亭、西涧湖、清流河等。琅琊区是“长江三角洲城市群”成员城市,“南京都市圈”核心区之一,国家级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”的桥头堡和第一站。